1、全程购物不超过[3]次:杭州丝绸、杭州龙井、苏州珍珠。 2、自费项目参考(无强制):苏州环城河:150元/人;宋城大型歌舞表演200元起/人(含司机、导游服务) 3、本线路对持证人群不再另行退还门票差价。 4、本团为我社独立成团,最低发团人数为20人;如不达最低发团人数,我社将延期或取消发团。 5、退团处理: ① 世博期间,我社提前12-15日开始对团队进行运作,旅游者如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团,应当提前10日(不含本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我社,并承担我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② 未提前10日通知我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我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6、由于客人自身原因,取消或放弃对景点的游览及其它服务,费用一律不退。7、儿童(2-12岁)报价:元(不含往返火车票、景点门票、酒店床位;含世博园门票) 注:2-12岁、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进世博园免费,报名时儿童报价减50元。 8、参团时请您携带好本人身份证。
世博旅游参团须知 国旅贵宾: 您好!欢迎您参加中国国旅组织的上海世博游,为了使您拥有一次精彩而愉快的假期,让2010世博盛会在您的心中留下更加美好的印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的温馨提示:
一、领略世博精彩,安全是首要 鉴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受世界瞩目,且将是有史以来规模最为盛大的一届。官方预计会期参观总人数超过7000万,每天的客流量会非常大。为保证您的安全,请您: 1、全力配合导游服务人员(随车服务人员)及园区工作人员的现场组织安排。如出现集中入园客流量大,需要等候1—2小时才能入园的状况,请自觉遵守入园秩序,耐心等候,排队依次入园。 2、务必认真阅读《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参观须知》。 3、请注意保管好随身物品。 4、如团队需要集中后统一出园,请牢记约定的集合时间、地点,并记下导游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
二、入园参观提示 1、世博园区覆盖浦东和浦西两大区域。浦东主要是各国家展馆:A区(中国、亚洲),B区(亚太、联合国&大洋洲)、C区(欧洲、非洲),浦西的D、E区为主题馆和企业馆。 2、建议游客进入园区后首先索取“园区导图”(在问询处或向志愿者索取),花一点时间做一下线路规划,将对您有效利用时间,提升参观效果提供很大帮助。 3、当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随时求助园区内的志愿者,他们会热心的帮您解决。 4、我公司将根据世博局订票系统中所示:入园口、场馆的可预约流量和时段进行预定,无法承诺客人预定期望的入园口、场馆及入园入馆时段,敬请理解! 5、世博园区实行“一票通”,客人参观提前预约1个场馆之外,还可以按世博园的规程自行到其它场馆参观。 6、由于客人自身原因迟到、贵重物品丢失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会尽全力协助客人解决,但所有产生的损失由客人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园区餐饮提示: 1、饮水:园区内设2000个可直接饮用的水龙头,可自带饮水用空瓶或空杯取饮,也可直接饮用。 2、用餐:世博园区安排了约40处餐饮点,总面积近8万平方米,包括中西式正餐厅、中西式快餐厅、茶餐厅、咖啡吧、啤酒屋等。每处餐饮点的服务半径在100—250平方米。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餐厅。但由于世博期间客流量很大,因此您应尽量避免用餐高峰或携带适量食品入园。
四、园区交通提示 1、园区内交通(免费):园区公交(500米一站,适用于片区到片区)。 2、园区越江交通(免费):园区越江线将浦东、浦西园区连接。 3、园区内交通基本靠步行,另有短驳车(一种小型的环保车)可选,但数量比较少,请您做好心理准备。 4、请您提前到非热门场馆排队等候,在等候过程中看管好自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敬请注意安全! 5、请在安排您的入园参观线路时有意向性的错开热门场馆的高峰游览时间,保证你更完整的参观世博园区。
希望我们的提示能帮助你,顺利入园参观!
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参观须知 2010年04月18日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欢迎参观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下称“上海世博会”)。为了保护参观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安全、有序的参观环境,上海世博会组织者(即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下称“组织者”)制定本须知。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所有上海世博会参观者,包括持上海世博会门票进入园区的参观者,以及入园时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免票儿童,均应遵守本须知。
第二条 园区运行时间 (试运行时间根据票面为准) 园区的通常运行时间为9:00至24:00,园内展馆的通常开放时间为9:30至22:30。 参观者应在21:00前入园,并于入园当日24:00前离开园区。夜票参观者的入园时间为17:00至21:00。
第三条 有序入园 参观者应依次排队,经预检、安全检查和门票查验后进入园区。参观者不接受检查的,组织者可拒绝其入园。 为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需要,组织者可对进入园区的参观者采取必要的健康检测措施。 门票查验时,持优惠票的参观者须同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具体证件类型见本须知附件。 免票儿童及行动不便的参观者应由成年人陪同入园参观。醉酒人员及精神异常人员谢绝入园。
第四条 禁带物品 除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参观者不得携带下列物品进入园区: (一)软硬包装饮料、酒精饮品等液态物品,但婴儿所需的液态奶制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态药品可随身适量携带; (二)打火机、火柴等点火器具; (三)横幅、标语、广告牌、传单等宣传物品; (四)代步工具,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踏板车、滑板、带轮鞋等,但婴儿车、手推轮椅、电动轮椅除外; (五)动物,但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六)三角翼、滑翔伞、热气球、航空模型、风筝等可升空物品; (七)无线电遥控玩具、对讲机等无线电发射设备; (八)其他可能妨碍他人参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扰乱园区秩序和危害园区安全的物品。
第五条 观展和观演 除组织者或参展者另有规定外,参观者可进入园区内各展馆参观、观看园区内的文化演艺活动,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组织者和参展者可对展示和文化演艺活动的时间、场地、内容进行调整,但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第六条 参观预约 对于提供预约服务的展馆和文化演艺活动,参观者可按相关预约规则进行预约,并应在预约时段凭预约证明从指定通道进入展馆和活动场所。
第七条 文明参观 参观者须遵守公共秩序,依次排队参观展馆、观看文化演艺活动,并遵守园区、展馆和活动场所的有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 参观者不得在园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损毁建筑、设施和展品; (二)攀爬建筑,翻越围(护)栏; (三)未经许可进行商业销售和表演; (四)未经许可进行各类宣传、展示和筹资; (五)在指定吸烟区外的其他场所吸烟; (六)违反禁止性标识要求的行为; (七)其他可能妨碍他人参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扰乱园区秩序和危害园区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摄像、摄影、录音规则 参观者应遵守各展馆和文化演艺活动有关摄像、摄影、录音的规定,避免因摄像、摄影、录音而妨碍展览和文化演艺活动的正常进行,或影响他人的正常参观。 组织者和参展者可在园区内摄像、摄影、录音,使用摄像、摄影、录音的照片、图像、视频或音频记录等,并可使用参观者肖像。
第九条 特别管理措施 在恶劣天气、人流密集、技术故障等特殊情况下,组织者和参展者可临时限制参观者进入园区、展馆、活动场所,或对园区、展馆、活动场所内的参观者进行疏散,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参观者须根据组织者和参展者发布的相关信息和工作人员的现场引导,配合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条 参观服务 园区内设立参观者服务点,为参观者提供信息问询、物品租赁、失物招领、医疗急救、母婴服务、走失人员协助等服务,并受理参观者投诉(服务及投诉电话:+86-21-962010)。 园区内为残疾人士提供无障碍设施,并提供视频手语和手推轮椅免费借用等服务。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和语言 本须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中文、英文、法文、日文、韩文五种语言制定。不同语言文本间如有冲突,以中文文本为准。 组织者可对本须知进行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有效期 本须知有效期自2010年5月1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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